继新加坡经济发展局(EDB)把“联系新加坡”(Contact Singapore)全球投资者计划(Global In-vestor Programme,简称GIP)申请成为新加坡永久居民的门槛提高之后,另一更高净值投资移民计划———新加坡金融管理局(MAS)属下的“金融投资者计划”(Financial Investor Scheme,简称FIS)也把申请者的本地资产额下限从500万元提高到1000万元。
据新加坡《联合早报》消息,从明年1月1日开始,欲通过FIS计划成为新加坡永久居民的外国人,在本地金融机构须存放的金融资产总值,将从500万元提高到1000万元。此外,申请者可购买的本地私宅价值,也从原本超过300万元的圣淘沙洋房(有地建筑或土地),减少到200万元或以下的自用住宅。
申请者依然可以为核心家庭成员(配偶以及未成年未婚单身子女)申请永久居民权,而每名未成年单身子女申请的所需额外资产额,也依然维持在500万元。
然而,申请者的父母或其配偶的父母,则不再可借此取得永久居留权,而以获得5年期长期准证取而代之。根据现有FIS规定,申请者为每一名父母/配偶父母申请永久居民权,则将各需额外的250万元资产。
根据明年起全面实施的新规定,FIS申请者有两种选择:第一、把1000万元金融资产,存放在金管局管理和查核的本地金融机构特定户头内;第二、1000万元资产可包含不超过200万元价值的自用住宅,以及在本地户头内存放不少于800万元的金融资产。
尽管门槛提高了,但当局也设下另一新规定:申请者可拥有最低资产额达最高两倍的杠杆(leverage),即可借贷达1000万元。不过,这笔资金须用来投资在本地管理或当局允许的基金及产品上。
根据现有FIS计划,申请者必须在本地拥有至少500万元的资产,这包括不少于300万元的圣淘沙洋房(有地建筑或土地),存放期最低5年,也可为配偶、未成年子女和父母/配偶父母申请永久居留。同时,申请者的个人资产必须超过2000万元,可不获准拥有杠杆。(方轶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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